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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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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洪湖市水产养殖共86万亩,但尾水污染治理为3.4万亩。18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验收合格174家。
二、整改目标
1、2022-2025年,改造整治精养池塘43.6万亩,累计改造整治面积超过64%o。2026-2030年,改造整治精养池塘17万亩,累计改造治理面积超过86%;2031-2035年,全市精养池塘100%完成改造治理。
2、全市18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完成治污整改,加强排查和督办,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养殖主体加大尾水治理投入,严禁将不达标的养殖尾水直接排放;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养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使用违禁投入品、滥用抗生素等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2、加强督办、限期整改。督促畜禽养殖场做到治污设施完善且稳定运行、粪污完全资源化利用,周边无污染。严防反弹,举一反三。组织定期开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污染反弹。
四、完成情况
1、2022年全市精养池塘78万亩,已建立工作台账、进行专项整治;推行健康养殖,降低池塘水体负载,累计已完成尾水污染治理16.9万亩,其中集中连片渔池标准化改造6.4万亩,养殖户自发改造10.5万亩;积极争取项目工程治理,预计2023年新增治理面积3万亩。
2、在畜牧部门“一场一策”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督办下,全市18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最后6家完成治污整改,后期核查均无污染反弹。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后期将进行跟踪督察。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共10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