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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第28项)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19-12-03

按照中、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第28项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28

一些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站位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教育。组织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现场教学、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学习方式,提高全体党员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促进环保责任落实和履职尽责。

2.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党校。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列入党校主体班必学课程,丰富教学方式和内容,强化学习成果检验,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定期组织学习。

3.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广播村村响、LED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设环保专栏,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教育。2019年11月,组织全市各单位从事环保工作的干部一共90人,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开展了为期3天的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聘请环保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有力促进学员们专业素质提升。

2.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党校。2019年11月,依托市委党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科级干部培训班,期间请荆州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局长刘会堂围绕“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授课;在党校其他类型的主题培训班中,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固定学习内容。2019年4月3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聘请省河湖长办贺俊同志围绕“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奋力推进长江大保护”进行了授课。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牢全市党员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

3.洪湖电视台、洪湖市广播电台、洪湖新闻网、村村响广播、村党群中心LED显示屏,经常播报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新闻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环保责任提升环保意识。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和思想统一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坚持走出去,适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提升从事环保工作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2.依托市委党校,坚持将生态环保相关知识纳入每季度固定学习内容,定期学习;同时坚持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中进行安排。

3.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在绩效考核中的高额占比,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市“三比三促三争创”评比的重要内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9日,共7天)向洪湖市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陈冬芝 电话:0716-2211326

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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