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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信息来源:洪湖市人社局 | 发布时间:2023-11-30

文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7号)、《荆州市医疗保障局荆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通知》(荆医保发【2022】 24号)。

申请对象: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失业保险金当前月标准:1368元

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当前月标准:630

申请材料:社保卡复印件

线上申请方式:

1.通过手机支付宝APP:

市民中心→社保→社保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2.通过手机微信APP:

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条件。

3.通过手机电子社保卡APP:

认领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4.通过手机12333 APP:

进入首页在“服务”栏目下,点击“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5.通过电脑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页面→"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6.通过电脑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进入首页,点击“特色服务”右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入“社保网上申报”办事大厅,点击“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线下申请方式:前往洪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号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放方式: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至个人社保卡。

停发告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联系电话:0716-243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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