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无障碍阅读| 今日洪湖公众号|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众互动 > 市长信箱

信件公示

标题: 反映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来信人: 谈女士
内容: 我在洪湖市新堤街道办事处购物公园麦当劳附近乘坐红色出租车,1月30日15:30左右,在乌林镇胡范街道下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望协调找寻失物。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答复部门: 洪湖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答复内容: 洪湖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接到诉求后与洪湖市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详细了解“反映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的问题”事情始末,经积极寻找,目前已找回遗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