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2)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上级部门牵头通过无人机、徒步方式排查下达给洪湖市44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进速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工作,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摸清底数,规范治理。按照“尊重事实、因地制宜、达标排放”原则,通过“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措施,全面开展入江河湖排污口规范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2.分类整改,精准治理。对超标排口制定工程整治计划,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截污纳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河流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消减污染,确保排口水质稳定达标。
3.健全机制,严格监管。强化各排污口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排污口巡查和应急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完成情况
1.洪湖市已确定有44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有24个非排口,实际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424个,为加强监管,已全部录入至湖北省排污口综合监管系统。已建立排污口“一口一策”相关台账资料,并于2023年11月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申报了第一批231个排污口验收销号资料;2024年3月申报了第二批69个排污口验收销号资料;2024年5月申报了第三批148个排污口验收销号资料,现已全部销号完毕。
2.扎实开展长江流域排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了工程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了治理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对排口中水质改善不明显、不稳定,有反弹趋势的V类和劣V类排口,重新开展溯源复核工作,先“精准溯源”,后“对症下药”,巩固整治成效。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截污纳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河流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了448个排口的全面整治。
3.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回头看”机制,压实生态、农业、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主体责任,对各自排污口开展整治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健全三级责任体系,排口包责到人,实行段面包保、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加强排口日常监管巡查、监测及排口后期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查问题,定期开展排口监测分析评价,对整治完毕的排口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对被鄂环督办列入易反弹、存在风险清单的排口现场巡查,并向荆州市及时反馈巡查督办结果。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10天)向洪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左永辉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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