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19)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不够,相关工作推进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61%、74%和63%。《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在2020年建成3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督察时,仅建成13个,6个尚未动工建设。2019年4月,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要求各省应在同年5月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省级实施方案,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不力,至2020年4月才印发实施方案,滞后近一年时间。(重点关注)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垃圾焚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营。完善雨污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我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全面排查。对城区排水系统全面进行排查、检测、维修、整治改造;开展雨污管网混接排查,实施城区水体截污控源整治,完成护坡、清淤及引水工程。
2.推进系统建设。科学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城区主次干道雨污水管网缺失的进行改造工作,加快实施城区雨污管网分流配套建设;加快城中村厕所革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设。
3.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二期建设,补齐乡镇污水处理短板。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维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优化乡镇雨污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效能。
4.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垃圾焚烧厂实行稳定运行。
四、完成情况
1.已实施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及2020年黑臭水体工程等项目。排查检测城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雨污管网584公里;改造雨污管网混接点972处;整治沟渠问题排口151处;完成茅兴沟、万家墩机沟等沟渠清淤20930立方米,护坡约1552米;完成管网引水工程,建设引水管网1032米。
2.2019年至2023年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161.8公里。完成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洪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厕所革命等工程,新建改造赤卫路、新洪路等路段及片区雨污管网约51.3公里,安装化粪池135座。完成2020年黑臭水体工程项目,建设芙蓉大道等路段管网9.18公里。
3.完成乡镇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定了《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制度》。同时,谋划乡镇污水处理三期项目,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加强对乡镇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建设。
4.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制定了《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日常监管制度》,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日常监督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同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促进项目合规、稳定运行。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10天)向洪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徐阳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5年12月16日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