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还有52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未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荆州松滋市原金松化工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苯含量超过二类用地限值,但未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就已建成工业厂房并投用。
二、整改目标
将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腾退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实施监管,推进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管控,将地块信息及调查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整改措施
2025年3月底前,将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底前,持续跟踪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及周边环境,为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提供保障。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现有1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为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相关地块,已于2025年3月将地块纳入了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委托湖北铨誉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现象,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影响事故发生,符合验收标准。该地块的利用情况及相关手续齐全,已通过市科技经信局的验收。工作专班持续跟踪,多次对该地块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风险隐患消除。5月20日,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经信局及府场镇开展联合现场实地踏勘,检查了拆除的原乙炔生产车间情况及周边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情况较好。
整改工作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0日)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反映。
联系人:左永辉 联系电话:0716-24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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