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4)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降低标准,整改打折扣。在对各乡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验收时把关不严。一些未达到市级整治标准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均通过了整改验收。
二、整改目标
根据《湖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鄂建文〔2018〕38号)等文件要求,达到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和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二)强力实施整改。按照“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加快汊河、黄家口两地垃圾填埋场系统化整治工程。
(三)分类推进系统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分阶段对全市各乡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实施系统化治理。
(四)加大信访化解力度。通过农村智能广播、“今日洪湖”公众号、公告栏、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垃圾分类及垃圾系统化处理的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做好群众信访投诉件调查处理回复工作。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改进工作作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和荆州、洪湖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2月17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张杨带领城管局及乡镇分管领导一行16人,前往汉川市城管局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学习研究、实地调研,率带引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主责主业,认真扛牢工作责任。
(二)强力实施整改。一是采用原地整治技术。汊河镇白云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点整治项目第一阶段从2021年6月3日至7月2日,第二阶段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3日,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防渗处理、封场覆盖,对近10000平方米场地进行复绿和植树种草。二是采用搬移处理技术。黄家口镇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从2021年5月8日开工,2021年10月8日竣工,项目总投资320万元。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垃圾堆体开挖、垃圾运输、终端无害化处理、开挖后场处理。
(三)分类推进系统治理。峰口镇:对堆放点地表垃圾清理清运、周边沟渠清洗、场地平整压实、花草植被种植、钻井取样等措施,邀请第三方公司于2023年8月和9月分别进行了2次地表水检测,均为合格。螺山镇:一是在垃圾场周围挖隔离防渗沟(长362米,宽2米,深3米),并在四周做了一道0.5米宽、2.5米深的水泥防渗墙;二是将垃圾场整理推平用药物进行消毒;三是将整改垃圾场摊铺双糙面土工膜覆盖,覆盖0.5米厚的泥土;四是垃圾场四周用钢丝网封闭,进行场地植树绿化。燕窝镇:使用生石灰进行消毒后,覆盖0.7米以上的土层,垃圾场周边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按2棵/平方米标准栽种苗木进行复绿。沙口、瞿家湾、府场3个乡镇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结合“山水”项目支持开展治理工作。沙口镇:在2023年8月至11月,完成清理转运存量生活垃圾工作,共计10318.05吨,并完成植树种草复绿工作。瞿家湾镇: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完成清理转运存量生活垃圾工作,共计5428.25吨,现已完成场地的植树种草复绿工作。府场镇: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完成清理转运存量生活垃圾工作,共计7208吨,现已完成场地的植树种草复绿工作。2025年12月初,经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洪湖市8个乡镇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参数均达标。
(四)加大信访化解力度。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上门收集模式。通过“板凳会议”的方式在乌林镇松林村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面对面讲解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细节。启动“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宣传月活动,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在朝阳社区、燕窝镇和平村、实验小学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近70次,在市公交站台布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26块。2022年洪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洪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6个单位获得湖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乌林镇乌林村、燕窝镇燕子窝村等8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洪湖市实验小学在2023年获得湖北省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学校”称号;乌林镇乌林村在2023年荣获“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示范村”称号;1人荣获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讲师一等奖。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0日)向洪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
联系方式:甘维明 联系电话:0716-2426358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