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是长江保护修复的重点工作,湖北省已于2018年6月印发方案,作出部署。但督察发现,荆州市放松要求,对各县市上报的“关改搬转”企业名单只汇总不核实,把关不严。荆州石首市楚源集团、湖北中灏科技有限公司等农药、染料化工企业均距长江不到1公里,却未按长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纳入“关改搬转”名单。督察发现,楚源集团厂区附近江滩的地下水散发强烈刺激性气味,经监测苯胺浓度高达639毫克/升,严重威胁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照长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将全市所有涉及沿江一公里内的化工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制定“一企一策”,并纳入“关改搬转”管理。
三、整改措施
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为引领,大力开展全市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排查,实行一企一策,全面掌握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的基本情况,对凡不符合规划区域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
四、完成情况
(一)全面排查建档
对洪湖市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排查,确定4家企业纳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分别为洪湖市华诚世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湖北飞燕鹏程有机玻璃有限公司、湖北明达科技有限公司、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二)分类实施整治
1.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2019年1月拆除了乙炔生产线,完成了乙炔生产线关闭任务。2019年9月通过荆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验收。
2.湖北明达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拆除硫酸储罐等设施,已不具备磷肥产品生产能力,完成了转产任务。2019年9月通过荆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验收。
3.洪湖市华诚世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8月完成安全设计诊断、设备更新改造,完成了就地改造任务。2020年1月通过荆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验收。
4.湖北飞燕鹏程有机玻璃有限公司:2019年2月拆除了亚克力熔炉及化工设施,完成了就地改造任务。2019年9月通过了荆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验收。
(三)强化长效监管
4家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并通过了荆州市级验收。市科技经信局联合生态环境分局和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巡查未发现新增环境风险,应急部门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目前,洪湖市志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只销售不生产工业气体;湖北明达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部分厂房已拍卖;洪湖市华诚世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湖北飞燕鹏程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将厂区租赁给一家企业进行木板加工。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10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左永辉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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