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4)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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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8 09∶12
一、反馈问题
由于《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7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整改生活垃圾填埋场,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
三、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城乡垃圾转运机制、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加密城乡重点地区垃圾运转频次;
2.持续实施垃圾分类。按照《洪湖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施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二期建设的计划;
3.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管。
四、完成情况
1.2021年9月发电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2019年生活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建成投入运营;
3.2021年3月14日适量增加了30只环保处理桶并投入使用;
4.至2022年8月底已建成127座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亭覆盖率达30%。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9日)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反映。
联系人:左永辉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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