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荆州市2022年池塘水产养殖面积187万亩,争取中央和省级渔业补助资金4.8亿元用于面积25.3万亩养殖尾水治理,仅占池塘养殖面积的13.5%。养殖尾水治理仍处在探索阶段,大部分养殖尾水基本上未经任何处理直排河湖沟渠。
二、整改目标
加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争取力度,通过项目示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与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推进池塘养殖节水减排,到2025年末全市池塘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
三、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加大养殖尾水治理自主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2.指导推广池塘种草虾蟹混养、种青养鱼、鱼菜共生、工厂化循环水、陆基圈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现生态高效和环境友好治理目标
3.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行为管理,引导和督促种养户规范使用投入品。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规划。为加快推进全市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我市成立了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专班。下发《洪湖市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8月制定了《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下发到各乡镇并指导实施。
2.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工程化治理。积极争取各级资金3.37亿,全市开展养殖尾水工程化治理26.94万亩,其中已完成22.94万亩,正在治理4万亩。
3.开展试验示范,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全市推广虾蟹养殖面积45万亩、种青养鱼10万亩,发展池塘“零排放”圈养、陆基圆桶养殖、工厂设施化渔业等15万立方米。依托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水产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推广培训渔民15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份。开展试验示范,调整养殖结构,在大同湖管理区、大沙湖管理区、龙口镇等“四大家鱼”主养区分别开展虾蟹鳜混养、虾鳜轮养和鲢鳙主养等生态养殖模式试验示范149亩,其中;大沙湖管理区南垸社区推广虾轮养90亩;大同湖管理区江泗口社区推广虾蟹鳜混养20亩;龙口镇新建村推广鲢鳙主养39亩,每月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引导周边渔民调整养殖结构,向绿色生态转型。
4.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行为管理。围绕水生动物防疫、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执法等环节开展整改工作。2024年共计完成部(省、荆州市)监督抽样、例行抽样和风险监测140批次,县级抽样检测418批次,抽样合格率均达到100%。2025年,截至目前,已完成(省、荆州市)监督抽样、例行抽样和风险监测99批次,抽样合格率均达到100%。
整改工作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0日)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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