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洪湖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5年的71.0%,2016年继续下降到61.3%。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入湖污染源控制,清除围网养殖、恢复湖泊生态功能。
三、整改措施
1.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工业、生活、农业污染“三污同治”,控制入湖污染总量。
2.全面推行湖(库)长制。
3.清除洪湖、长湖围网养殖和珍珠养殖。
4.控制规模水产养殖,推行“人放天养”,逐步恢复湖泊生态功能。
5.优化水利资源利用,实行江河湖连通工程。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生态治理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工程治理,进行养殖尾水治理。2022年-2025年,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面积23.4万亩,其中2022年治理3万亩,2023年治理4.96万亩,2024年治理11.45万亩,2025年治理4万亩。二是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制定了《洪湖市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对涉水企业清单中的150家工业企业分类施策,确定整治目标。针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68家企业,制定了问题清单,确定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要求。截至目前68家问题涉水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通过《洪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结合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0年-2024年更新雨水管网37446M、污水管网35653M;完成对茅兴沟沟渠清淤10060立方米,排口整治21处、周边混接点改造108个,硬化1184米;洪湖市污水处理厂2025年上半年,累计污水处理量10714053吨,日均59194吨/天,运行负荷率达84.56%,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3.16%。
2.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市1356条河流28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实现了全市所有水体河湖长全覆盖。建立起了河湖长河湖管护领导责任机制、河湖巡查保洁机制、河湖管护社会参与机制、河湖管护宣传引导机制。形成了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制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二是扎实开展河湖日常管护工作。我市通过巡查管护、保洁管护、专业管护等多种形式,建立水域岸线日常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洁。三是加强河湖长制督查整改。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河湖开展日常巡查督办,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暗访反馈发现等各类涉河湖问进行整改落实。四是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常态化开展“清四乱”问题排查,依法规范“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五是全面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明确各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的职责,按要求巡查河湖,确保每个河流、湖泊都有专人负责管理保护。六是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和各种媒体平台,把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七是选聘“民间河湖长”,广泛激发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开展“民间河湖长”选聘,聘请了128名“民间河湖长”参与治水护河湖,广泛激发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热情,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3.清除洪湖大湖围网养殖。截至目前,拆除湖泊内围网养殖12.8万亩,洪湖境内所有与洪湖和长江连通口水域的围网养殖都已全部拆除。
4.控制保留围垸规范管理,推行生态种养。洪湖市洪湖退垸还湖于2018年启动,2021年8月完成退垸12.57万亩,2022年,根据《洪湖市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优化方案》保留围垸2.49万亩收归国有,推行生态种养,由市场主体或村级合作社集中经营,通过“人防+技防”的形式进行保留围垸生态种养常态化监督,全面践行“三禁”(肥、饵、药)政策。组织水产技术人员到保留围垸举办技术培训7场次,现场指导20余次,发放《生态种养模式技术要点》2000余份、《生态种养告知书》1700余份、《水产养殖日志》300余册、生态种养技术包6100份、宣传资料包295份(包含一个手提袋,一个扇子,一份资料))在醒目处张贴喷绘65份。
5.开展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一是完成内荆河至新堤段综合治理、下内荆河小港至龙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夏家沟水生态河湖连通项目及杨柳湖水生态河湖连通和小河湖、幸福渠水生态水系连通工程等项目。2024年,同时启动老闸泵站新建工程。二是开展生态补水。抢抓机遇对洪湖实施了多次生态换水,2024年-2025年新堤排水闸引江济湖18.5亿立方米。保障洪湖生态需水量和生态水位,增强水体流动性,减轻洪湖生态环境负荷。
整改工作已整改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5日)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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