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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湖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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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序号64)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2-12-14

一、反馈问题

由于《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7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整改生活垃圾填埋场,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处处理率=100%

三、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城乡垃圾转运机制,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加密城乡重点地区垃圾运转频次。

2.持续实施垃圾分类。按照《洪湖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施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二期建设。

3.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管。

四、完成情况

1.20219月发电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2019年生活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建成投入运营。

3.2021314日适量增加了30只环保深埋桶并投入使用。

4.20228月底已建成127座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亭覆盖率达30%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214日至20221223日,共10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21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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