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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序号21)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发布时间:2022-07-27

一、反馈问题

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大力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

三、整改措施

1.规范处理程序。完善信访处理规章制度,对信访登记、现场处理、结案回复、结案存档、办理时限严格要求,落实领导牵头办理责任制。

2.畅通投诉渠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公开受理渠道,严格值班值守,确保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

3.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提升环保执法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信访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

4.完善回访制度。按照“有来访、有办理、有结果、有反馈”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执行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据,向信访人耐心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四、完成情况

1.制定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提质提效为目标,规范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2.荆州市长热线(12345)、阳光信访平台、微信举报平台、E线民生等公开投诉渠道,安排了专人受理投诉件。

3.制定了荆州市生态局洪湖市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洪湖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主线,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切实开展好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制定了环境信访回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率,确保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合理处理。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6---2430979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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