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湖市深化拓展“一业一证” 改革行业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洪湖市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范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洪湖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洪湖市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范围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改革创新“九大行动”工作方案》(荆政办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准营便利度,在原“一业一证”改革36个行业的基础上,新增机动车维修、商贸公司、文创周边、中式快餐店、冷饮店5个行业,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至41个,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革任务
(一)加强行业清单管理。行业牵头部门,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发布《洪湖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四批)》(见附件)。立足发展需要、产业优势、区域特色加大探索力度,挖掘更多经营主体关注度高、办理频次高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并整合更多事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协同部门)
(二)优化办理审批流程。按照“一单告知、一书承诺、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的要求,持续优化行业综合许可审批服务流程。完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规范,集成行业准入条件,整合精简申请表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推动行业综合许可与单项行政许可各环节无缝衔接、深度融合。加强数据共享,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政务服务网“一业一证”线上专区和线下综合窗口双渠道办理,主动做好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协同部门)
(三)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结合本市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逐步探索综合告知承诺审批,形成政府清楚告知、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行承担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推进审批便利化。(牵头单位: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协同部门)
(四)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具备条件的,探索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不同领域和场景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理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职责,加强审管执联动,建立健全业务有机协同、资源有效共享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构建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为支撑的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行业综合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协同部门)
(五)强化改革法治保障。各牵头、协同部门应研究“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改革工作;对因改革而需暂时调整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要积极争取省、荆州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认可;对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公示发文形成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市司法局审核备案以固化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是推动惠企改革扩面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业牵头部门和涉及事项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二)规范实施,坚持依法审批。“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审批和监管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各审批部门要坚持依法履职,依照标准和要求规范实施审批。要加强“一业一证”改革业务培训,确保审批服务和综合窗口人员理解准确、实施规范。
(三)加强宣传,推动政策落地。加大“一业一证”改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改革知晓率,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受改革成果。加强改革考核督促,对“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一业一证”改革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更多改革创新经验。
附件:洪湖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第四批)目录和综合许可工作规范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