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答疑
一、政策内容
在2022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家庭名下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的自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
此政策可与“代际互助”政策连用,即可同时申请提取缴存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政策答疑
1.哪些缴存人可以申请“适儿化”改造提取?
在荆州行政区划内缴存,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后生育子女的缴存人,账户状态正常(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未冻结等),且改造房屋为家庭名下的自有住房,同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只能提取一次。
2.如何认定“2022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
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单等有效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出生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均符合认定条件;多子女家庭,只要有一个子女出生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后,即可申请。
3.满足“适儿化改造”提取的房屋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1)位于荆州市行政区划内;
(2)房屋产权人为缴存人、其配偶或双方父母(共同共有或单独所有均可);
(3)房屋性质为自住房(商业用房、商铺等非住宅类房屋不符合提取条件);
(4)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能提供购房合同)。
4.满足“适儿化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哪些人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限制?
此项提取政策可与“代际互助”政策连用,即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父母的公积金(即缴存人父母、配偶父母),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不纳入提取范围。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提取金额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百位以下)。
5.若家庭在2022年1月1日后生育多个子女,同一住房公积金账户可多次申请“适儿化改造”提取吗?
不可以。同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仅可申请一次“适儿化改造”提取,不重复提取。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