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2025年秋季新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现将2025年秋季新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2025〕5号)《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5〕7号)和《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荆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推广应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电脑端或“鄂汇办App”手机端,学生家长登录“洪湖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线上申请、信息填报、确定录取等操作。
二、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生。即有城区户籍人员子女。
2.房产生。(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房产的;(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城区房产且与该生户籍在一起的。
3.政策优待生。即依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
4.随迁生。即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说明:不符合以上4类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
三、网上申请日程安排
1.7月1日——7月31日:网上申请学位。
2.8月1日——8月17日:平台审核。
3.8月18日——8月19日:查询办理进度(登录平台→个人中心→进度查询)。
如显示“您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等待系统分配学校”,则表示审核已通过;
如显示“您提交的资料未审核通过,原因【xxxxxxxxx】,请重新按照要求申报”,则表示审核未通过,后台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审核未通过的具体原因。
4.8月20日——8月22日:申请补录。未通过审核的,根据手机短信提示内容,补充填写相关信息并再次上传佐证资料申请补录。
5.8月22日18:00:平台关网。
6.8月23日——8月25日:平台审核补录资料。
7.8月26日——8月29日:查询录取码(登录平台→个人中心→进度查询)。
8.8月30日——8月31日:报到注册。学生凭平台录取码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
四、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是新生、转插生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进入不诚信序列,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在新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需上传资料内容的相关操作,请参照《洪湖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五、其它事项说明
1.2025年秋季新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和转学均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洪湖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是我市城区小学、初中规范招生的唯一线上渠道,城区小学、初中学校不得脱离平台违规招收学生,若因违规招收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因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
2.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登录本平台,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相关信息通知(家长的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功能,以方便接收平台短信)。
3.新堤城区户籍生和房产生按区域分配学校;政策优待生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予以保障;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八年级根据各招生学校班额情况协调进入指定学校就读,二至六年级的转插生原则上城东片区分配至洪湖市德昌实验学校就读,城西片区分配至洪湖市第二小学就读。
4.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六、咨询服务
1.城区各幼儿园、小学要做好本园幼儿升一年级学生家长、本学校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家长的宣传和网上填报指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限申报,不漏一个学生;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要督促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2.“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会及时发布招生相关解释、说明、提示,请家长朋友持续关注。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