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4次集中(扩大)学习活动

来源:洪湖市融媒体中心|日期:2022-06-24

6月2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4次集中(扩大)学习活动,会议邀请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克专题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会上,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克围绕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5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法特点以及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市委书记魏朝东主持会议并讲话,魏朝东要求,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发扬“严谨、认真、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事来抓。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知晓良好氛围,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将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以及湖北省“20条”铁办法等纳入“五进”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民知晓的良好氛围。同时,重点做好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魏朝东强调,要建立管理体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交通、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工贸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行业部门要定期分析安全生产风险形势,科学研判发现问题,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安全生产防范预案,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有关案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市领导熊义虎、何刚、熊燃、王亚国、吕洪波等参加集中学习。(邓敏 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