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执行局柔性调解化纠纷 多起物业案件实现“双向奔赴”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没有简单地“一执了之”,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多起案件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后顺利执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更修复了社区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矛盾交织:判后不服,双方僵持不下
某物业公司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将多户业主诉至法院。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这批看似简单的金钱给付案件背后,实则矛盾重重。涉案业主们情绪普遍激动,对判决结果强烈抵触,均称“不是不想交钱,是物业服务实在跟不上”,反映出的卫生打扫不及时、设施维修推诿、安保形同虚设等问题细碎而具体。
一边是物业公司催讨欠费的合法诉求,一边是业主对服务质量的不满和拒付的抗拒心理。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若贸然采取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极易激化对立情绪,不仅让业主“交钱寒心”,也不利于物业公司后续正常经营。
破题之举:释法明理解心结,搭建平台促协商
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决定暂缓使用强制手段,转而从源头切入矛盾。法官们多次深入小区,分头做工作。
面对业主,法官耐心释明:判决已经生效,履行义务是法律的刚性要求;同时,也诚恳地表示,法院已经认真倾听大家对物业的投诉,会在执行中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绝不是单纯“帮公司讨债”。面对物业公司,法官则引导其换位思考,尖锐地指出了其服务存在的短板:“只有先认领自身问题、拿出改进的诚意,才能让业主心甘情愿地补交费用。”在法官的主持下,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终于平静地坐到了调解桌前。
双向让步:业主主动履行,公司让利整改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抓住了核心堵点。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就服务瑕疵作出诚恳说明,并当场承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服务提升方案。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拿出了最大的诚意,表示理解业主们此前的不满情绪,愿意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对相关费用给予适当的优惠减免,以实际行动表达改进服务的决心。
看到物业公司不仅承认了不足、拿出了整改方案,还主动让利,业主们积攒多年的心结逐渐解开。多位业主表示:“冲着法官这样费心,也冲物业这个新态度,我们心服口服。”随即当场或约期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多起案件在握手言和中得到圆满化解。
案结事未了:以调促改,源头治理防反弹
案件执结了,但矛盾的根源——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仍需重视。执行法官在结案后专门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指出此次纠纷的根本症结所在,提醒公司要以这批案件为鉴,真正把调解时承诺的自查自纠和改进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产生。物业公司负责人郑重表示,已深刻认识到服务短板带来的教训,将切实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让业主切实感受到变化。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洪湖法院执行局在这起系列案件的处理中,坚持调解与引导相结合,既化解了眼前的执行难题,也为物业公司敲响了规范服务的警钟,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防”延伸。通过一个案件的圆满执结,带动一个小区服务关系的整体改善,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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