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绘就生态保护新画卷
2025年以来,洪湖市锚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以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整治为核心,以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河督导为抓手,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闭环整改等举措,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持续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聚焦“清四乱”整治,洪湖市坚持“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原则,对全市河湖沟渠开展拉网式排查,采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模式常态化巡河,建立“一问题一档案”和问题、责任、整改“三单合一”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对排查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对重难点问题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定期现场核查并通报整改滞后情况。2025年全年共督办问题980处,下发提醒函111份,完成整改979处,整改率达99%,剩余1处问题正持续推进。
在督导整改环节,洪湖市高效处置各级交办件37个,其中湖北省水利厅、荆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交办件15个,省自然资源审计组等其他部门交办件22个。针对螺山镇复粮洲废弃船只、万港河水质不达标、滨湖街道及小港疑似复养点等典型问题,多次协调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扎实开展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核查“回头看”,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规模以上河湖图斑上传过审率位居前列。为巩固整治成果,该市将“清四乱”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聘请128名民间河湖长参与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全年处置涉河湖网络舆情9件、群众举报13件,构建立体化监管网络严防问题反弹。
为压实管护责任,洪湖市引导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聚焦水体保洁、“四乱”问题、污染排放等关键环节巡河,通过发送巡河提示、建立台账、汇总履职数据等方式保障巡河实效。2025年,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31次,联系部门累计巡河194次,巡河出征率均达100%,累计发现并督办解决问题217个,工作成效获上级多次肯定。
此外,洪湖市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河湖警长”联动机制,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行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养殖尾水排放等突出问题,协调制定专项方案,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同时细化巡河标准、优化台账管理,推动巡河提质增效;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配齐专业管护人员,实现河湖管护常态化;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人人护河、人人爱河”的良好氛围,为洪湖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