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洪湖市外省三支一扶合格经历是否免除试用期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本人妻子曾在外省参加三支一扶项目,当地人社局规定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在事业单位工作时,不用约定试用期。现本人妻子通过洪湖市事业编考试,现咨询洪湖市人社局对于外省三支一扶合格经历能否免除试用期。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答复部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执行,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 如有疑问,请与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16-22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