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洪湖市渔民上岸补贴发放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本人洪湖市一渔场渔民,于2018年左右上岸,每年政府按照3400元/年标准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现本人计划参保职工社保,特咨询参保职工社保后,渔民上岸补贴能否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内吗?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答复部门: 沙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首先,渔民上岸后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年3800元(非3400元),该补贴不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而是由相关部门每年直接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农保”)账户。其次,您本人在原农保账户基础上,可以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者不冲突,可以拥有农保和职工社保两个账户。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您本人达到60岁办理退休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账户办理退休手续。若其最终选择按职工社保退休,届时其农保账户内的个人全部缴费(含历年补贴3800元/年)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如果有疑问,请与沙口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6-—275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