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洪湖市居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本人在洪湖市正常缴纳职工社保,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现咨询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答复部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职工可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12个月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而您所持有的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不属于申报范围。如有疑问,请与洪湖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16-243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