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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社保转移后参保事宜
来信时间: 2021年01月04日
来信人: 王女士
内容: 我母亲是洪湖市居民,未在洪湖市购买过社保,目前在广东参保6年,现年50岁达到退休年龄,广东社保局要求我母亲将社保关系转回户籍地,因母亲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无法办理退休,咨询社保转回户籍地后我母亲能否继续参保?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1年01月04日
答复部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将社保转移至洪湖市人社局需到参保地开具缴费凭证,因其母亲过了退休年龄且参保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现在只能延迟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