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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2-09-22

一、外出到“农家乐”等休闲场所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人员管理良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微笑”餐馆就餐。不要选择景点周边无证或环境卫生差的小餐馆、路边摊。

二、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食材原料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多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少吃或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特别是不吃或少吃四季豆、野生菌、小龙虾、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河豚鱼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

三、从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商场、市场、超市和网购平台采购新鲜的食材和配料,不采购来源不明、个人凭经验采摘的各种野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季节性食材。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

  四、外出用于野餐的食物要原料新鲜、烧熟煮透,最好真空包装,耐贮存又便于携带。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干粮类食品建议以烘烤、油炸类为主,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要及时食用。

  五、要树立科学、文明、节约的消费理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节假日聚餐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切忌过量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

  六、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及消费票据等凭证,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及时拨打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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