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智慧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洪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增设一批智慧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抓拍类型
本次增设的智慧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一)【红绿灯】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
芙蓉大道与工业一路德昌实验学校路口。
(二)【区间测速】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
S103省道K55-K61新滩霍家村路段。
(三)【违法停车】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
1. 工业一路德昌实验学校东门;
2. 芙蓉大道德昌实验学校南门;
3. 爱国路碧水蓝天酒店对面;
4. 沿河西路一桥停车场东侧;
5. 赤卫路农业银行门口;
6. 州陵大道棉花小区门口;
7. 瞿家湾大道联塑管道呱呱门业对面;
8. 瞿家湾大道尹祥水产路段;
9. 瞿家湾大道国土所路段;
10. 瞿家湾街道赤卫路人社服务驿站路段。
二、启用时间
上述设备自2026年6月3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三、管理措施
设备启用后,将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9日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