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或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合流的黑恶势力,以及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新闻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网新型违法犯罪;
8.跨境赌博、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黑恶势力;
9.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金融放贷领域:非法放贷、暴力催收和各类非法中介机构扰乱金融市场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2、教育领域:“校园贷”、校园霸凌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3、交通运输领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非法改装运输、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4、自然资源领域:盗采矿产资源以及涉气、涉水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讨债、“黑物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6、农业农村领域:干扰侵蚀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7、卫生领域: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欺诈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涉殡葬领域等违法犯罪行为;
8、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行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9、信息网络领域: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水军”操纵网络舆论、造谣传谣、违规营利等违法犯罪行为;
10、文化旅游领域:无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黑旅行社、黑导游、黑旅游客车”,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可以直接拨打“110”或0716-2498725举报;
(二)信件举报
来信地址:洪湖市州陵大道46号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433200;
举报邮箱:hhgashce@163.com ;
(三)当面举报
举报人可以直接前往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或辖区派出所举报。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洪湖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8日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0号
